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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報道,福州海關原黨委書記、關長宇方成(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遼寧省鞍山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鞍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鞍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宇方成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鞍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6年至2022年,被告人宇方成利用擔任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法規司副司長,寧夏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黨組書記、局長,遼寧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黨組書記、局長,福州海關黨委書記、關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個人或單位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公司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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