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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理財底層資產投向資產支持證券(Asset-Backed Security,ABS)并非新鮮事物。2018年9月26日施行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可以投資于在銀行間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
考慮到ABS與普通債券相比具有明顯的溢價優勢,且作為流動性受限品種可采用攤余成本法估值。近期,部分理財公司科普ABS資產,并對ABS占比較高的理財產品進行重點推介。例如,平安理財近期在售的啟航系列(今年以來平均年化收益率5.06%)中,部分產品最新引進ABS優質資產,推介內容特別提到了ABS在安全性和收益性方面體現的卓越特征;光大理財則用專題投教介紹了ABS作為銀行理財底層資產的優勢特征。
ABS是指原始權益人將缺乏流動性但預期能夠產生現金流的底層資產,通過結構化等方式加以組合,以底層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持所發行的有價證券,具備“風險隔離”的特征,發起人把ABS的收益和風險轉讓給特殊目的載體(SPV),通過出售實現“風險隔離”,而投資人以“破產隔離”的資產組合為保障,減少了發起人發生接管、重組等情況所帶來的風險。
與其他資產的配置邏輯相似,銀行理財投資ABS資產,主要是為了在保證安全性的同時獲取更高的收益。一方面,從各類固定收益證券的歷史兌付表現看,有多重交易結構保障的ABS的違約水平持續、顯著地低于信用債。另一方面,對比普通信用債,ABS還有兩部分主要的溢價來源,一是流動性溢價——ABS通常被各類投資人作為配置型資產而非交易型資產來投資,持有機構習慣上交易意愿不高,且這一品類具有較多定向發行的投資機會,因此相比高度活躍的其他債券資產其具有較好的流動性溢價;二是復雜性溢價——ABS交易結構設計相對復雜,內外部信用增進措施較多,投資機構需要有更加專業且經驗豐富的分析師才能準確研判ABS的投資價值,挖掘這類證券投資價值的投研要求較高,加之證券交易規則也較為繁復,因此ABS證券的投資、交易門檻均較高,和其他債券資產相比具有證券內生復雜性帶來的溢價。
正如平安理財在推介材料中所說:“資管新規之后,市場已不存在既有高流動性、又確保剛兌的高收益資產。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不可能三角’最多只能三者取其二。”違約率長期保持在0.05%以下低水平的ABS屬于安全性更高的優質資產,對于固收類銀行理財增厚投資收益、熨平凈值波動確實有正面效果。
早在2020年,部分投資ABS起步較早的股份制銀行的資管盤,在ABS這一品類上的投資額度已經接近組合總規模的15%。不過,考慮到不同銀行理財產品的形態差異,有業內聲音提示,針對封閉式產品,由于產品到期就需要結束,在ABS品類上整體不建議進行投資錯配(RMBS、部分交易所零售信貸ABS等高流動性品種除外)。由此看來,盡管ABS是銀行理財可布局的優質資產之一,但也仍要做到“具體產品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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