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鄭州6月9日電 備受河南信陽“干尸兒童”一事持續發酵,針對當地官方13萬人民幣的賠償,受害者家屬拒絕接受。
今年4月底,互聯網上曝出“信陽救助站13歲小孩活活餓死,尸體成干尸”一事引發輿論關注。隨后,事發地河南信陽官方介入調查,并在“六一”兒童節這一天,公布調查結果處分了18名相關部門的責任人。
就在此事塵埃落定時,6月9日有媒體報道稱,信陽市官方5日向受害男童家屬出具了賠償清單。消息一出,引發網民吐槽。有網友稱,早有這13萬也不至于釀成男童殞命悲劇。
“我們一分錢也不會要”,受害男童父親王新紅9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地官方委派了四名工作人員與其交涉,但他最終拒絕接受賠償。
該賠償清單顯示,受害男童自身患惡病質承擔70%責任,救助站管理過失承擔15%,家屬一共獲賠13萬余元。
官方公布的受害男童尸檢結論顯示,死亡原因系重度營養不良伴褥瘡形成及結核病,最終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排除藥物中毒與打死。
針對信陽官方的責任劃分,王新紅不滿道,“我兒子明明是餓死,死了還要承擔70%責任嗎?”
對此,河南豫英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清亮認為,受害者父母并未遺棄男童,其本身又是未成年人且智障,不應該承擔70%責任,他的死亡是多方造成的,救助站等應當承擔最大責任。
河南銀基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磊松也認為,信陽市官方處理此事的責任劃分沒有法律依據,讓男童承擔70%責任有悖常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