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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檢察院通報一批“小官巨腐”案件

2015-06-10 10:39:17 來源:河北新聞網

河北新聞網6月8日訊(河北日報、河北新聞網記者周遠)今天,石家莊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該市檢察機關近年來查處的一批“小官巨腐”案件。

李建永、劉建雪玩忽職守、受賄案。2014年1月3日,欒城縣一新建大型高溫水鍋爐供熱站項目發生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200萬元。經查,時任欒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的李建永和縣供熱公司總經理劉建雪,作為項目的主要負責人,玩忽職守,沒有及時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致使事故發生。另外查明,李建永、劉建雪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分別收受他人現金及財物合計63.7萬元和15.2萬元。經石家莊市檢察機關提起公訴,2014年12月,法院分別以玩忽職守罪、受賄罪對李建永、劉建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8年。

杜建橋濫用職權、受賄案。原石家莊市建設局建筑管理與安全質量處處長杜建橋,濫用職權非法為他人提供方便,并先后5次收受請托人賄賂累計23萬元。經石家莊市檢察機關提起公訴,2014年12月,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杜建橋有期徒刑11年。

田明月貪污、受賄案。原平山縣交通運輸局局長田明月,于2012年7月安排他人套取單位公款30萬元,據為己有。在2011年底調整干部過程中,田利用職務之便,先后三次受賄現金累計6萬元。另外,田還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受賄累計16萬元。經石家莊市檢察機關提起公訴,2014年5月,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對田明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

張春和濫用職權、受賄、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原石家莊市房管局房產市場監管處副處長、房產市場稽查大隊負責人張春和,在2010年5月至2013年9月間,利用負責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違規預售商品房的職務之便,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先后收受40余家房地產企業賄賂款共計254.7萬元;2010年6月,張春和在負責組織的一個業務培訓班上,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培訓費7萬余元;有344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另外,由于張春和濫用職權,私自確定違規企業的違規預售數額,并以不罰或者少罰的方式為違規企業謀取利益,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余萬元。經石家莊市檢察機關提起公訴,2015年1月,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對其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

通報的“小官巨腐”案件還包括石家莊市房管局辦公室原副主任杜煒等人受賄案。杜煒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此外,石家莊市檢察院還通報了大名縣委原書記邊飛(副廳級)受賄、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2008年至2011年,邊飛在擔任永年縣委書記期間,濫用職權,非法返還某公司776.1萬元土地出讓金,給國家財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2005年3月至2013年10月,邊飛在擔任魏縣、永年縣、大名縣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工作安排、職務晉升、項目協調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賄賂人民幣、外幣、財物及房產等,共計價值折合人民幣5929.8萬元。另外,有價值4193.2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2014年8月,石家莊市檢察院就邊飛一案向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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