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領導們,您們好!
我叫王珂珂,家住河南省平頂山汝州市陵頭鎮,身份證號:410482199308104441,現年23歲,我弟弟王世超,身份證號:41048220001023445x,生前在東莞市長安鎮錦下社區暉美塑膠廠第二分廠打工,2016年11月4日晚22.10分左右在廠區墜樓身亡,我和母親接到弟弟同學父親段相偉的電話:15639977285通知后于5號趕到暉美塑膠廠,明春勞務公司法人代表李春明給我們的解釋說:我弟弟發生墜樓事件,本想等家屬看看王世超死亡現場,但是長安派出所的民警當晚就把現場清理了,家屬在勞務公司人員帶領下到長安鎮派出所,當班民警推說不知道有此事故發生,讓家屬下午再來,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派出所民警才給家屬開證明讓去長安殯儀館見死者。
從我們11月5日到現在我們一直向廠方追要我弟弟死亡原因,廠里的李廠長(電話:13712132555)推說去派出所,派出所一直不出示死亡報告,推說讓我們去勞動站(東莞市維維工作站)談判賠償問題,天啊!我們連弟弟的死亡原因都不清楚,談什么賠償呵!就這樣推來推去,到現在我們也不清楚我弟弟的死亡原因!
東莞市的領導們,我弟王世超剛年滿16周歲,暉美塑膠廠有沒有按照未成年工人要求給我弟進行健康檢查,而后持醫檢證明到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登記,辦理未成年人勞動登記證,我弟有沒有持未成年人登記證上崗。
另據我弟的同事老鄉講,我弟每天工作12多個小時,從事重體力勞動,而我弟住的宿舍樓的樓欄桿高度只有90厘米,離國家安全要求差20厘米,而我弟住的宿舍樓緊挨著工作車間,國家消防安全要求是不允許的,事發后經公安派出所處理,派出所應盡快向家屬通報死亡原因的。
尊敬的各位領導!我們家世代單傳,幾輩都等著我和弟弟贍養,我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己年高八九十歲的老人,到現在也沒敢告訴他們弟弟的死亡消息,求求領導大人,我作為一個弱女子沒有什么奢求,只懇求領導們在百忙中抽出寶貴的時間過問一下此事,監督盡快處理好此事,弄清楚我弟弟王世超的死亡原因,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賠償。
謝謝領導!
一個弱女子的呼聲!
報告人:王珂珂
2016年11月16日
電話:1863758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