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6日,河南省政府下發的緊急《通知》,明確要求決不允許毀壞麥田問題再次發生,切實保護好農業生產和農民群眾的利益,確保社會穩定和諧。《通知》強調,從現在開始到麥收之前,河南任何地方、任何單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損毀將要收割的麥田。對毀麥田事件造成嚴重后果、影響很壞的,要依照有關法規,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2015年5月,河南省國土資源廳下發《關于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堅決防止發生毀麥事件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加強監管,嚴格保護耕地,防止毀麥占地、侵害群眾權益的情況發生。
《通知》強調,在麥收之前,任何地方、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毀麥施工建設,對已批準的建設用地,須待小麥收割之后方可進場施工。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立即行動,采取有力措施,徹底排查消除隱患,切實維護好農民的合法權益。嚴格執行包片領導分工負責制,包片領導作為所負責區域毀麥占地行為第一責任人,要積極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回報,切實負起監管責任。對已發生的毀麥占地行為,要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執法,在第一時間采取有力措施,嚴厲查處,一抓到底嚴格追究違法人員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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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網卻接到舉報稱,寶豐縣石橋鎮政府卻在一紙省文下,大肆毀田十余畝,無證建房謀取私利,嚴重影響了當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利益。
本網人員調查獲知,高鐵爐村位于寶豐縣石橋鎮東北方向約1.5公里,是河南省發改委批復的關于“2013年度北汝河平頂山寶豐段工程”治理規劃項目之一。根據治理規劃,寶豐縣將在高鐵爐、何寨村重建2座排澇涵,同時為配合河道治理的需要,邱樓行政村沙疙瘩自然村居民必須進行搬遷安置。接著便有了群眾舉報的“毀田建房”一事。
據悉,群眾的搬遷安置項目主要由寶豐縣發改委批復、水利局統籌、移民局和石橋鎮政府落實,但在項目具體落實中,石橋鎮政府卻出了紕漏。
接到改造任務后,石橋鎮府決定把搬遷項目的主址選在位于高鐵爐小學南邊、歸屬高爐村九組村民的耕地上,占地面積約14.9畝,均為村民合法耕地。據群眾反映,鎮政府強征土地時正值麥長季節,于是遭到了他們的積極反對,但鎮政府依舊一意孤行強制毀青,并按照南水北調相關賠償辦法于2016年元月以4萬多元/畝、賠青費1000元/畝的價格對這塊耕地進行了強行毀青,并在手續不全的情況下進行無證建房、謀取私利,村民多次向鎮政府反映,均未果。
隨后本網人員在項目施工現場看到,成排的樓體已完成地基打樁,樓體建設也完成近半,幾架塔吊機矗立其中,大片的黃土裸露,荒蕪一片,毫無生機。那么群眾反映是否屬實呢?為了解事情真相,記者來到了石橋鎮政府,該鎮宋姓鎮長接待了本網人員。
弄清來意后,宋鎮長向本網人員出示了一份名為《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2013年度北汝河治理平頂山寶豐段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及寶豐縣人民政府《關于北汝河治理寶豐段2013年度工程初步設計征地移民實物指標和安置規劃》的函,該文件顯示了該工程改造項目的具體細節。但當本網人員問及該項目是否符合村鎮總體規劃、是否有縣住建部門的選址意見書、是否有縣政府審批手續、是否有國土部門的土地規劃手續時,宋鎮長說保管文件的主任不在為由搪塞。
“許多手續都是水利局負責辦理的,鎮政府只負責落實及協調,上面催得緊,我們也有苦衷。”當提到毀田建房一事,宋鎮長如實回答給本網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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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規定,征地應先告知農民征地情況,組織征地聽證會,簽訂補償協議,可石橋鎮征地毀青項目卻并未賦予老百姓任何說話的權利;按政策規定,任何單位組織不得擅自毀青,可石橋鎮政府卻對此視而不見。借安置群眾之名行私利之行,到底是惠民還是毀民?
對此,本網將持續關注,望有關部門能就此時給老百姓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