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涉縣:群眾實名爆料村干部以權謀私](http://www.zhenhbjzz.com.cn/uploadfile/2016/0607/20160607113017438.jpg)
中國縣域經濟新聞網訊:近日本網接到河北邯鄲群眾栗曉冬實名爆料:稱涉縣井店鎮一街村(以下簡稱一街村委)村支書兼村委會主任李喜柱違反《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以權謀私,強行將600多萬元的工程承包其弟李水柱,違法盈利100余萬元的問題。
栗曉冬稱,為響應涉縣招商引資的政策,富和公司于2013年5月與涉縣井店鎮一街村委會簽訂《金三角市場合作開發協議》,由富和公司投資1.1億元人民幣進行市場建設,村委會提供土地,市場建成正式營業后每年以土地使用費80萬元繳納給一街村委會,合同約定使用40年,屆滿到期后市場建筑物歸一街村委會所有。2013年6月3日富和公司開始進場前期施工,自開始施工以來,村支書兼村主任李喜柱強行將10萬元的土方工程承包其弟李水柱,盈利3萬元。同年8月,建筑公司進場開始施工時,李喜柱強行指定要求李水柱對工程所需料款(鋼筋、混凝土)供應,累計費用400余萬元,盈利70萬元。同年9月市場內需鑿井六眼,李喜柱再次要求李水柱負責聯系選定鑿井隊伍(涉縣太行井業公司)對市場所需鑿井作業進行施工,完工四眼井,費用為130余萬元,盈利30萬元。(有李水柱親筆簽字的69萬元收款條為證)。
![邯鄲涉縣:群眾實名爆料村干部以權謀私](http://www.zhenhbjzz.com.cn/uploadfile/2016/0607/20160607113018362.jpg)
![邯鄲涉縣:群眾實名爆料村干部以權謀私](http://www.zhenhbjzz.com.cn/uploadfile/2016/0607/20160607113018778.jpg)
據村民反映:2009年6月天津涉縣鐵廠(以下簡稱天鐵)占用一街村一部分的土地,為了補償村民的損失,給村民謀福利,天鐵將本廠每天的廢渣無償給了村里,村里成立了一個廢渣廠,決定向村民承包,當時黨員代表會議決定每隔半年向村民進行一次承包廢渣廠的重新招投標,2009年6月李喜柱依仗權勢將廢渣廠承包給了其弟李水柱,到現在17年了,從來沒有進行過一次重新招投標。更可氣的是,李水柱當時中標的價格是每車8500元,實際向村委會按每車3200元的價格交納,每車少交5300元,以每天5車計算,每天少交2.65萬元,截止到現在,17年里村集體財產流失近千萬元。這錢都進了李喜柱弟弟李水柱的腰包。李喜柱財大氣粗,村民敢怒不敢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條規定: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收受對方財物,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第八十一條:相互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搞權權交易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第八十二條 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黨員干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第八十八條指出:“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涉縣井店鎮一街村支書李喜柱的行為,已經涉嫌違反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上述幾條“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的”規定。
村干部看似職位很低,但是他們是連接黨與農民群眾的橋梁,是農民訴求首選對象,是農民的主心骨,是黨的整個干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貫徹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完成各項任務,帶領廣大農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骨干力量,是黨聯系農民群眾的重要橋梁和紐帶,在農民群眾心中有著很高的地位。涉縣井店鎮一街村支書作為最基層的工作人員,其責任就是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憂群眾之所憂,要時刻想到人民群眾,不能以權謀私,違反黨紀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