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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銀行正光路支行如此“貼心”服務涉嫌違規違法

2016-06-24 13:46:47 來源:

河南鄭州市網友趙海霞女士日前致函媒體反映稱,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光路支行(以下簡稱鄭州銀行正光路支行)無視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擅自將法院已經凍結的銀行賬戶中的80多萬元資金轉出,用于歸還銀行貸款,致使作為原告方的其本人遭受重大經濟損失。懇請上級有關部門盡快嚴肅查處,還受害方一個公道。

在一份題為《鄭州銀行正光路支行如此“貼心”服務涉嫌違規違法》的反映材料中,河南鄭州市網友趙海霞女士陳述了事情經過:

趙海霞女士在河南鄭州市居住生活,和一個女兒相依為命。在2012年4月,趙女士受聘于鄭州漂亮寶貝動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做財務總監。由于該公司申請新三板上市受阻擱淺,公司經營陷入困境,員工離職大半,債主堵門討賬。在這種情況下,趙海霞積極為公司籌集運營資金,不惜多次動用自己的資產并以自己的名義走小額貸款救公司于危難之中。然而,公司剛剛進入平衡發展,公司法人高某卻大肆轉移公司資產,揮霍、占用流動資金,嚴重背離規范經營的軌道。

看到這些情況,趙海霞女士要求公司退還經由其手的借款,打算離開公司。見挽留不成,公司法人高某就軟硬兼施逼趙女士為鄭州漂亮寶貝動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與河南融通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達成的1000萬元的《委托融資服務協議》中的350萬元提供擔保,并承諾退還經其手的借款。在此情況下,趙女士為鄭州漂亮寶貝動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與河南融通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達成的1000萬元的《委托融資服務協議》(合同編號:2014-03)中簽字擔保了350萬元。

雖然趙海霞女士冒著極大風險按照鄭州漂亮寶貝動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為公司融資借錢提供了擔保,但公司并沒有兌現承諾退還經她手的借款,于是,趙女士一紙訴狀將公司告上法庭。經鄭州高新區法院審理和趙女士請求,鄭州高新區法院于2014年5月27日依法對鄭州漂亮動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在鄭州銀行正光路支行的賬戶資金進行凍結。而鄭州銀行正光路支行卻置法院的要求于不顧,在已收到法院的法律文書、明知法院已經凍結該公司資金賬戶的情況下,做出了對該公司來說最“貼心”的服務——把已經凍結的賬戶資金中的80多萬元轉了出去!并且,轉出去的資金用途是歸還銀行貸款!銀行做這筆歸還銀行貸款的交易時,公司預留銀行的印鑒還不完備,換句話說是在企業印鑒不完備的情況下銀行完成該交易。

趙海霞女士提供的相關材料中,一是法院對鄭州銀行正光路支行工作人員的詢問筆錄。這上面可以看出,法院凍結賬戶的通知在2014年5月27日15點以前收到,銀行違規轉賬的交易時間是2014年5月27日16點47分。銀行出具的對賬單也能看出該筆資金的轉出時間;二是鄭州漂亮寶貝動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收到公司一枚印章的收據。此收據證明,這枚印章2014年5月29日前并不在公司而是在趙女士本人手里,就是說在該公司印鑒并不完備的情況下,銀行依然把凍結的錢轉了出去。

2014年3月,河南融通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按照與鄭州漂亮寶貝動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委托融資服務協議》(合同號:2014-3)為鄭州漂亮寶貝動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融資服務并實際籌款350萬元,當時河南融通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并沒有金融牌照。

河南融通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系鄭州銀行的戰略合作單位,還涉嫌幫自己的客戶企業買賣空殼公司資源,并組織人員包裝這些空殼公司的財務報表、銀行流水、資產、債權債務合同等企業及法人、股東等個人資質資料,騙取鄭州銀行等鄭州本地多家銀行貸款。如2014年3月下旬,幫助鄭州漂亮寶貝動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法人高某購買空殼公司兩個,并將兩個空殼公司名稱分別變更為鄭州微貝商貿有限公司(組織機構代碼:58171705-X)和鄭州嘟嘟小熊商貿有限公司。

上述空殼公司,高某按河南融通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的指導,指定法人變更為其公司(鄭州漂亮寶貝動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員工擔任。河南融通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明知鄭州微貝商貿有限公司變更后的法人王某東之前用另外一個身份證(4101071972xxxx0593,當時任職鄭州漂亮寶貝動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CEO)為2014年3月河南融通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按照與鄭州漂亮寶貝動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委托融資服務協議》(合同號:2014-3)實際籌到款350萬元提供了擔保,在鄭州微貝商貿有限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情況后,沒有任何實質經營的情況下,更沒有實際的經營場地情況下,以鄭州微貝商貿有限公司法人王某東(4101821979xxxx2937)此身份證為依托,河南融通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就立即組織人員包裝此空殼公司的財務報表、銀行流水、資產資質、債權債務等此公司及法人王某東的資質資料,和其他50家企業聯保騙取鄭州銀行1.5億元貸款。如此虛假資料而鄭州銀行工作人員在貸前還做了經營場地的實地考察。

2015年10月份,趙海霞女士如實將掌握的以上證據分別向鄭州銀行總行、河南省銀監局、鄭州國資委等相關部門舉報上述違法、違規行為,河南融通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法人熊某菲等對趙女士軟硬兼施,先是說打給趙女士10萬元誠意金作為封口費,為了進一步穩住趙女士又急著簽訂和解協議(有按紅手印的和解協議為證),并以此條件為誘餌讓趙女士將掌握的上述舉報證據還給他們,并讓趙女士承諾保證不再投訴。后因趙女士求助的媒體突然被關閉,河南融通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法人熊某菲等就突然變臉,聲稱他們已擺平了此事,并多次打電話恐嚇并辱罵趙女士,稱若再投訴,讓他們有半點問題,他們就逼當事人跳樓,讓當事人孤兒寡女這輩子別想安生(有手機短信和通話錄音為證)。

在嚴謹細致的銀行發生這樣的事情,實在讓人不能理解。在法院凍結資金賬戶、企業預留印鑒不完備的情況下,在公司剛變更后經營業務變化的情況下,在沒有實際經營的情況下,鄭州銀行正光路支行服務的如此“貼心”,是不是上述公司跟該銀行或者該銀行員工有某種利益關系存在?

時至今日,對于趙海霞女士的投訴舉報,事發主要單位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般推諉,沒有給出書面結論。趙海霞女士質疑:鄭州銀行工作員人員上崗前應該經過相關培訓吧,怎么會連一般的工作紀律和操作程序都不知道?相關的法律法規應該也是銀行員工應該知道的,難道在鄭州銀行正光路支行的工作人員面前是個“例外”?

公開資料顯示: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光路支行成立于2012年1月6日。登記機關: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鄭東新區分局;類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國有控股);營業場所:鄭州市鄭東新區正光路與心怡路交叉口;負責人:李某杰。對于此事的進展情況,我們將會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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