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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李某手持控告書希望能盡快了結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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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新聞周刊 河南經濟新聞網 記者頡豐義 李建鳴 鄲城報道 2015年7月24日,周口市鄲城縣李樓鄉李樓村村民李某在當地一家棋牌室與位某因一盒香煙發生了沖突。李某被打成二級輕傷,位某也鋃鐺入獄。李某在醫院治療期間的醫療費中途遭到位某拒付,無奈之下,李某將位某狀告到當地檢察院,但檢察院以該案件證據不足為由,拒絕移交當地法院。為何一盒香煙竟能引出如此曲折的案情?一樁看似簡單的案件,為何遲遲得不到解決呢?近日,本刊記者在當地進行了調查了解。
因一盒香煙大打出手
2015年7月24日,鄲城縣李樓鄉李樓村村民李某在參加完朋友的訂婚儀式后,來到當地一家棋牌室玩耍。期間,在這里看李某打牌的位某在一旁對李某說:“你去給我買盒中華煙。”“我憑啥給你買煙?我還沒夠本呢!”李某斷然拒絕了位某的無理要求。“咱們到外面說。”位某邊說邊拉著李某出了棋牌室。
“我們一出門,他就用胳膊摟著我的脖子把我拖到30米外處,然后一手夾著我的頭,一手用拳頭朝我的面部連續猛擊,我當時面部血流不止。”李某對于當時的情景仍心有余悸。“我當時嚇壞了,拼命往家跑,他(指位某)用襯衫捂著我的臉,把我摁到玉米地里,并用手把我臉上的血往他自己臉上、身上抹。我掙扎著爬起來,趁機跑到了我大伯家。”
跟隨而來的位某,在李某的大伯家當場表示,“人是我打的,醫藥費我來出,不要報警”。
李某出于對自身安全的考慮,還是撥打了110、120求助電話。
雙方協商無果
肇事者矢口否認打人
接到報警后,李樓鄉派出所民警牛某、協警徐某出警來到事發現場處理此事。兩位民警在詢問過程中,位某始終承認人是他打的,愿意承擔醫療費用。按照李某的回憶,當時出警人員用執法記錄儀對現場進行了取證并拍攝了照片。
從李某向本刊記者提供的徐某所出具的出警情況說明和現場錄音來看,都顯示有位某承認打人事實并愿意承擔醫療費用的事實。
同時,李某也被120送往鄲城縣第二人民醫院進行治療。在李某提供的診斷證明書上,診斷結果顯示為:腦震蕩、鼻骨骨折、雙側上頜骨額突骨折。鄲城縣公安局給出的鑒定意見通知上顯示為:輕傷二級。
住院期間,位某自己或委托他人前后兩次給予李某5000元作為治療費用。“但之后就再也不給錢了,每次都是各種理由推脫,要不就是電話關機。”李某對于自己現在的病情很擔憂,“冬天的時候鼻子一直不舒服,我在鄭州市一家省級醫院咨詢過,要徹底治好還需要不少的費用。”
這期間,當事人雙方因此事也曾協商過,位某表示答應賠償李某五萬元,但李某對這個數字不甚滿意,“我今后的治療費用肯定會超過5萬元,所以我不能接受這個協商結果,最起碼要給我10萬元。”雙方僵持不下,警方在協調無果的情況下,對位某下達了批捕通知書并將此案移交當地檢察院處理。而位某也一改過去的口氣,否認曾經打過李某。
證據真偽有異
案件一拖再拖
2015年8月,此案移交鄲城檢察院,但一直沒有轉送當地法院進行審判。究其原因,按照李某的說法是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無法移送法院。“公安機關已經出警了,怎么會證據不足呢?當時出警人員都有執法記錄儀,錄的都有口供。”李某告訴本刊記者。
但據李某的代理律師趙某告訴本刊記者:“卷宗里并沒有當事人所說的他大伯的證詞以及有關執法記錄儀的相關證據。反而存有的是一些否認李某被打的證詞。”
李某為此去詢問當地派出所,“派出所一會說出警時的執法儀當時沒電了,一會又說當時沒開。”李某對派出所的做法顯然不滿, “位某在否認打過我之后,就開始收買一些人做偽證。”
本刊記者在采訪當地檢察院公訴局一位于姓局長時,他說,既然當事人對于所提供的證據有異議,可以自己找到相關證據提供給檢查機關。檢察機關會督促公安機關進行核實。而李某說:“我曾經提供了一些相關證據,但都沒有予以采納,而且據我的律師說卷宗里也沒有看到我所提供的證據。”
此案件自2015年7月發生,至今一直沒有結果。本刊記者在介入采訪后,與當事人李某一起來到鄲城縣公安局信訪大廳,一位馬姓警方接待人員說,要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此事。并表示,將會對這一案件嚴加重視,并成立督察組督促有關方面盡快調查取證,了結此案。
時隔兩日,本刊記者從李某處獲悉,當地公安機關的確為此案專門成立了督查小組,由一位楊姓警官負責。本想此案會很快得到解決,沒成想,就在發稿前,也就是成立督查組兩個月后,本刊記者從李某處了解到,此案沒有絲毫進展,并出現了新的變化。李某說,當地派出所曾提供了兩套卷宗。
一個案件為什么會有兩套卷宗?為此,本刊記者聯系到李某的代理律師趙某,“之所以有兩套卷宗是因為有一份補充偵查卷宗,這也算是正常。但像當事人李某所說的,事發當日有派出所所做的筆錄,在這兩套卷宗里都沒有體現。”趙某說,由于該案件還在偵查階段,不方便透露更多的細節。
據李某反映,他曾到公安機關信訪大廳找到曾接待過的馬某,但馬某表示,該案件已經移交督查組負責。李某又找到督察組負責人楊某,“他(指楊某)說,此案正在做進一步調查取證,我問他,還需要多久,他(指楊某)說,要么一兩個月,要么半年。”李某很是無奈,“這個案子都拖了這么久了,我現在真是沒辦法了,真要是沒人管,我就去省城上訪。”
本刊記者曾電話聯系到楊某,但對方稱,此案件不接受采訪,需要了解可以到宣傳部門聯系。本刊記者又電話聯系到當地公安局政治部主管新聞宣傳的朱某,但朱某的回答是對此案不了解。
記者手記
一起因一盒香煙而引起的案件,看似簡單卻歷經近一年的時間還得不到解決,這不僅讓當事人整日為此愁眉不展,日夜難安,就連旁觀者也認為不可思議。是當地政法部門工作效率低?還是不作為?甚或是案件本身隱藏著不可示人的秘密?本刊記者試圖從中找到答案,只可惜,至今也無從知曉。但真相總會昭示于天下,拖,畢竟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雖然,此案目前還在偵查階段,但總會有一個時間結點。我們希望當地政法部門能夠急當事人所急,真正為老百姓著想,公正執法,秉公辦事,盡快將此案水落石出,本刊也會持續關注該案件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