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商業 >

宋城組織非法拆遷 商丘黨報愚惑公眾

2016-09-26 15:51:15 來源:

  本文來源:法制與社會雜志

  2013年,商丘市睢陽區三星養殖場被睢陽區人民政府評為先進企業,獎勵3000元等。2006年,為響應黨和政府大力發展養殖的號召,三星養殖場在自家的土地上建成,并連續多年完成生豬年產1000頭的“菜籃子”任務。2013年12月,商丘市睢陽區人民政府頒發了“2012年度生豬生產先進企業”證書和獎金3000元等。

  本報訊 (記者 田廣杰 通訊員 周湘麗) 近日,本報接到河南省商丘市睢陽區三星養殖場負責人家屬胡文榮反映,商丘市睢陽區三星養殖場為合法養殖企業,被商丘市睢陽區人民政府評為先進企業。宋城辦事處書記許華謊報家人同意,非法強拆養殖場。9月23日,《商丘日報》3版沒有審核稿件,刊登了供稿人李偉提供的信息,公開發表了《睢陽區產業集聚區依法拆除一處違法建筑》失實新聞,引起該養殖場負責人家屬強烈質疑。當天下午,家屬從千里之外的貴州趕到河南商丘日報社,向報社紀委書記蘇東鋒同志出示了三星養殖場企業營業執照、商丘市睢陽區人民政府頒發的先進企業獎狀、獎金證書、動物防疫條件許可合格證等資料。商丘日報社紀委核實了供稿人李偉為宋城辦事處工作人員,報社對稿件的真實性沒有做相關核實。

\

  9月24日上午10時,記者來到河南省商丘市睢陽區宋城辦事處大吳莊大隊大吳莊村,見到了該養殖場負責人家屬胡文榮。胡文榮告訴記者說,睢陽區三星養殖場法人是我老伴吳欽志。早幾天,老伴在貴州去世,全家人和親戚趕往貴州省辦理喪事。睢陽區宋城辦事處借家屬赴外省辦理喪事之機,非法強拆空無一人的三星養殖場。人家正辦喪事,你來搞強拆,這種行為違背道德、常理,簡單粗暴、漠視群眾利益,工作作風惡劣,涉嫌嚴重失職瀆職,涉嫌嚴重違反群眾工作紀律。胡文榮還說,全家人根本都沒有收到當地政府的任何通知,在沒有任何生效法律文書的情況下,未經法定程序,當地政府就強行非法拆遷。

\

  圖為被非法拆遷的三星養殖場

\

  律師認為,睢陽區產業集聚區不具備拆遷資格,強行拆遷,是違法行為。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鄉村兩級無權強拆。有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和人民法院在行使這一項權力時也必須嚴格履行法定程序。政府部門征用土地時,必須要和村民簽定征用土地補償協議書,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時候,政府不能強拆農民任何設施,否則,就是違法行為,這是法律規定。

\

  李律師告訴記者說,利用黨報傳播睢陽區三星養殖場是非法建筑,相當荒唐。睢陽區三星養殖場并且是睢陽區政府認可的優秀先進鄉鎮企業,如果是非法建筑,為何睢陽區政府還要頒發獎證?商丘日報所報道的非法建筑是不是與睢陽區政府的嘉獎是自相矛盾?

\

  李律師還告訴記者,新聞在《商丘日報》刊登后,當天下午,我和三星養殖場長子吳磊一同到商丘日報社找到該報社紀委書記蘇東鋒同志,出示了該養殖場企業營業執照、商丘市睢陽區人民政府頒發的先進企業獎狀、獎金證書、動物防疫條件許可合格證等資料。商丘日報社紀委立即通知報社編輯羅演周和李偉前來說明情況。

\

  9月23日,宋城辦事處工作人員李偉在《商丘日報》上發表題目為《睢陽區產業集聚區依法拆除一處違法建筑》(截圖)失實新聞,愚惑公眾。

  報社編輯羅演周告知,李偉是睢陽區宋城辦事處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羅演周收到李偉的稿件后,曾電話問過李偉,李偉說是宋城辦事處領導同意的。李偉本人稱,自己在宋城辦事處辦公室和產業聚集區都有任職。家屬吳磊要求看李偉工作證時,李偉稱沒有帶工作證,并稱是自己撰寫的稿子,是從睢陽區委宣傳部請示商丘市委宣傳部刪稿的報告上抄下來的。正在這個時候,有人給李偉打電話,李偉接到這個人的電話后,就拒絕家屬的任何提問,不顧報社紀委書記等人的多次勸說,邊接電話,邊揚長而去。

\

  宋城辦事處工作人員李偉從睢陽區委宣傳部的請示上抄寫信息投稿

  “賣地財政”根子不除,征地拆遷難有寧日。今年,中央紀委、監察部發出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十七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部署,切實加強對征地拆遷政策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促進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

  拆遷項目范圍實景

\

  拆遷項目范圍實景

  今年,中央紀委、監察部發出通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動用警力參與征地拆遷的,因工作不力、簡單粗暴、失職瀆職引發惡性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對違法違規征地拆遷行為不制止、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征地拆遷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此稿的發表,希望能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和關注,針對此事的進展,本報將繼續跟蹤報道!

  本文來源:http://www.fzyshcn.com/shyf/2016-09-26/17141.html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