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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許縣原反貪局長醉駕肇事后逃逸 途中又逆行連撞多人

2017-02-05 13:51:35 來源:映象網

通許縣原反貪局局長醉酒駕駛寶馬轎車,連撞三輛車后逃逸,逃逸過程中,又逆行撞上一輛三輪車,導致一名1歲兒童重傷兩人輕傷。

通許縣原反貪局長醉駕肇事后逃逸 途中又逆行連撞多人

通許縣原反貪局長醉駕肇事后逃逸 途中又逆行連撞多人

映象網快訊(記者 王寬 文/圖)通許縣原反貪局局長醉酒駕駛寶馬轎車,連撞三輛車后逃逸,逃逸過程中,又逆行撞上一輛三輪車,導致一名1歲兒童重傷兩人輕傷。截至目前,案發近8個月,這起事故依然沒有結果。

昨日,開封市通許縣市民劉鳳選向映象網(0371-65889876)記者反映,原通許縣法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原通許縣反貪局局長付信忠醉駕肇事連撞多人,后被取保候審,案發后已經8個月,案件一直在通許縣公安局、尉氏縣公安局之間移交多次,至今沒有結果。

醉駕肇事后逃逸,途中又連撞多人

劉鳳選說,2016年6月15日晚上9點半左右,付信忠醉酒后駕駛紅色寶馬X1轎車,沿通許縣城水利路東段由東向西行駛。

行駛過程中,付信忠所駕駛的紅色寶馬,先后撞上停放在水利路旁邊的一輛轎車、兩輛小型客車和一位張姓路人,隨后付信忠駕車逃逸。

在逃逸過程中,付信忠又逆向駛入通許縣民生路北段,與相對方向行駛的一輛電動三輪車迎面相撞。

“我開著電動三輪車拉著老婆孩子正走著,突然迎面逆行過來一輛紅色寶馬,還沒等我反應過來,我們就被撞飛了。”劉鳳選說。

隨后,付信忠駕駛寶馬繼續逃逸,被在街面巡邏的通許縣公安局特巡警當場截獲。經通許縣公安局鑒定,付信忠血液中乙醇含量為362.18mg/100mL,遠遠超過80mg/100mL的醉駕標準。

通許縣公安局指派有關人員分別對電動三輪車司乘人員劉嘉碩、張閃閃、劉鳳選等三人進行人體損傷程度鑒定,劉嘉碩顱腦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張閃閃和劉鳳選損傷為輕傷一級。

事故發生13天后,通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付信忠負全責。

案發8個月無結果 肇事者被取保候審

劉鳳選說,雖然事實和證據已經很清楚,但自2016年6月案發后,到現在已經有8個月時間,案子一直沒有進展,“付信忠本人也被取保候審,現在一直在新鄉市精神病院沒有出來。”據劉鳳選提供的證據表明,上述這一說法得到了尉氏縣公安局工作人員的承認。

劉鳳選說,事發后,由于付信忠的工作原因,通許縣公安局出于回避原則,將案情上報至開封市公安局,隨后該案被移送至尉氏縣公安局辦理,尉氏縣公安局接收了該案。“轉交到尉氏縣公安局一個多月后,1月3日上午,尉氏縣公安局一個副局長說程序不合法,尉氏縣公安局不再接手這個案子。”劉鳳選愛人張閃閃說。

映象網記者致電尉氏縣公安局事故科一名司姓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證實經辦過付信忠肇事一案,但他拒絕透露更多消息。

案件多次移交 肇事者曾任法院領導

事發8個月,案件在通許、尉氏之間轉交多次后,現在進展到了哪一步呢?

2月4日下午,映象網記者聯系上了通許縣公安局事故科一名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最新的情況是,付信忠肇事一案已經被轉交到開封市祥符區公安局,目前還沒有結果。

開封市祥符區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現在案子確實移交到了祥符區公安局,“現在我們正在看卷宗。”

關于付信忠公職身份,記者從通許縣法院相關工作人員處了解到,付信忠確系通許縣法院領導干部,曾任通許縣法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也擔任過通許縣反貪局局長等職務,“現在他已經退居二線了。”

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龐理鵬律師表示,由于付某的工作原因,存在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可能,通許縣公安局自行回避,符合法律規定。“但本案的犯罪事實、情節十分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不存在重大復雜的請況,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時限進行偵查并提起公訴。

“結合本案的情況,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時限最長為7日,檢察院批捕的時限為7日,逮捕后的偵查時限最長不得超過7個月。但截至今日,本案仍沒有偵查終結已違反了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應盡快偵查終結此案并移送給檢察院提起公訴。”龐理鵬說。

目前,劉鳳選一家仍在多地奔波,希望能早日得到一個公正的結果。 “開封縣公安局工作人員對我們說,光看卷宗就得兩個月,來回折騰這么多次,啥時候有結果就不知道了。”昨日下午,劉鳳選妻子說,自己1歲多的兒子仍在醫院,至今還未脫離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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