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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涉嫌內幕交易焦作萬方 或被河南證監局行政處罰

2017-07-11 11:14:39 來源:

河南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送達公告

都小平:

因你涉嫌內幕交易焦作萬方(8.730, -0.04,-0.46%)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擬決定:沒收你違法所得85,973.43元,并處以257,920.29元罰款。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我局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豫證監處罰字〔2017〕2號)。限你在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到我局領取《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聯系人:王春鋒,電話:0371-69351102)。逾期,視為送達。

就我局擬對你實施的行政處罰,你享有陳述、申辯及要求聽證的權利。你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經我局復核成立的,我局將予以采納。如果你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我局將按照《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豫證監處罰字〔2017〕2號)列明的事實、理由和依據對你作出正式的行政處罰決定。

請你在送達之日起3日內同我局指定聯系人(王春鋒,電話:0371-69351102,傳真:0371-69351102)聯系,書面告知是否要求陳述、申辯及舉行聽證會,逾期則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河南證監局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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